关于2009年度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(第4号)

2010年01月25日 作者: 浏览次数:

 

按照《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 2009 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( 2009 年考试第 1 号)》安排,中国期货业协会将于 9 5 日— 6 日在 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广州、长沙、大连、西安七个 城市举办 2009 年度第三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。考生可于 7 28 日上午 9 00 起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“ 2009 9 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”进行报名;于 8 28 日至 9 4 登陆协会网站“准考证打印通道”打印准考证。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协会网站发布。

特此公告。
 
 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期货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○九年七月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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